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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7-23
那三千烦恼丝...
该剪头发了.
这个夏天似乎特别闷热,就连我这个向来标榜自己不止脸皮厚,头皮更厚(此头皮非彼头皮)的人都受不了了.不过,说实话,这次留头发的长度是我历史的新高,若不是天气作祟,我还真想一直留着,看看老子的极限在哪里.算了,这个想法等天气冷一点再说吧.
这个新发型是去年完成英美式模拟法庭这项重任之后,为了奖励自己,又或者说对自己上学期工作生活的告别而专门去修的,个人比较满意.高中同学聚会时,一位昔日同一四人小组的女生还夸奖说我变帅了,是我为数不多却又引以为豪的数次外型赞美之一,感觉很爽.后来也不知道所为何事,初次尝试了染发, Fanky还真不厚道,介绍了一种我不太中意的颜色,染上了头才知道中招.无奈,只好就这样了.所幸同学和朋友都不太在意,也许嘴上不说,是为了留点情面给我吧.一次,标子在我们转换话题之间数落了我一顿,说我一头黄毛, 是营养不良,分明昭示着对我发色的不屑,以致我顿生惭愧之情.不久之后却又释然了,心想,人生是一个不断尝试的过程,尝试过,不咋的,就放弃;不错,就继续呗,又不会少块肉,也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勾当.他人怎么看,听听即可,无需在意.大不了,就返璞归真,乖乖当我的炎黄子孙. 也正是因为尝试过,我现在要说,还是黑头发好阿,真的!~
之所以今天要去理发,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――明天开始要到中院实习了,顶着这么一头黄发去的话,会给老板留下不好的印象,用妈的话说,就是缺乏准备认真投入工作的精神面貌.其实,我早知道妈对我的头发很不感冒,倒主要不是因为颜色,而是她听专家说,染发剂渗入头皮会直接影响人体健康,而且对发质有毁灭性作用.每每她摸着我疙疙瘩瘩的头发时,总是重复着同样的话,一个棒小伙子,干嘛去染头发,搞得现在头发又干又黄的,你看以前的头发油油亮亮的多好看……我无语,盘算着,还是尽早结果了头上这撮毛吧.
既然写到这里,也就顺便说说为什么博客取名为“毛头”吧. “毛”是高中时蠢蠢对我的称呼,仿佛神来之笔一样,没有任何科学根据地叫着,我也毫无道理地应答着,就这样确定了这个特殊符号. “头”则是我的一大特点,这个特点就是“大”.前几天因为知道最近要理发,还一度想理个光头, 思量着,反正假期又不对外开放,任人自由参观,自己清爽一夏也不错.于是去买帽子,谁知道空手而回,理由是,我看上的帽子都太小,戴不了;帽子够大了,我又不喜欢, 故只好作罢.大学同学很多都叫我“大头”,嗯,名副其实的“下雨不愁”~
为了纪念这曾经毁誉参半的黄色鸡窝头,特附上***一张.说不准哪天出了名,还可以卖个好价钱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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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7-23
序
今天,原本并不特别的日子...
尽管从表面上看,我应该是受了标子的影响,才有了开博的冲动,但内里却潜伏着一种更深邃的感情, 更纯粹的感情 ―― 一如赵珺所言,生活中的感悟总是在最适当的时候灵机一动,而往往又在最需要被回想之时消逝殆尽.要抓住这些虚无的东西,只能够在还来得及的间期,把它们记录下来,即使回头看来,是稚嫩,是玩笑,甚至是讽刺,但确是最平凡的真实.我是一个很多事情更愿意存放在心里的人.记得在云南香格里拉,曾偶遇一位僧人,攀谈一阵,他拿起了我的手,细心察看了一番,对我说道,我是个喜欢做梦的人.听后,我窃笑:老兄,你只说对了一半.我的梦很多,可我不喜欢做梦,而更喜欢胡思乱想.有人觉得爱胡思乱想的人都比较有毛病,事实的确如此.不过我们这种所谓的“毛病”可是其他人羡慕不来的.从高中开始,看到一些人,一些事,海阔天空地漫想过后,就很希望将那一刻的想法定格,放大.因此,我手机的草稿箱上便慢慢积攒了一篇又一篇,可惜的是,后来手机被盗,就再也没有动力挥动我的拇指了.现在看来,着实有点后悔.当初该坚持下来的.不过,现在开始写,将年岁增长所带来的对生活点滴的观感录入博客,应该也为时未晚吧.
首篇博文,还是想大致讲讲我选择在大巴安家的原因.首先,大巴挺不错的,区间挺宽敞,热闹而不繁杂, 布置挺时尚, 配套设备也齐全,简言之,就是“出世”和“入世”都方便,可以有很多机会与别的乘客交流(且侦察一轮发现与我同一年龄层的朋友数量上颇为可观),更可以尽情享受属于自己的一个角落.其次,假期回到家中,想说看看标子的博客,虫子的博客,开始一两天都还行,只是稍嫌慢了一点,后面几天就简直无法显示了,是不是新浪的整个博客网崩溃了,还是我跟新浪真的有缘无份?开头还想说,大家都在一起,我也随大流在新浪开一个,一家子朋友开开心心的,谁知道独是我命途多舛.唉,也罢,也罢!用叶老的一句话,既来之,则安之.就安心在这里呆着吧.
我是个比较三分钟热度的人,但是对于博客,相信我能执著地经营下去.举起了这面旗,就尽量不要放下.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