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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25吾所执念的 - [|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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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遍地结下了一座座的冢,怎可以在风和日丽之下仍无暇清扫.
好吧,该手刃这每日吃好睡好的幸福了.新的挑战.
至少在我的意识里,有一些道理是亘古不变的,正如食物腐烂的内质,何等的拌炒,也只剩枯涩;人流却的心志,何等的衣裹,仍放肆得赤裸.
人生,是不断自我价值证明的过程.向家人,向友人,向萍水相逢的他和她,向自己.奈何一切都是相对的.与写作double space, Times New Roman, 12号,30页的一成不变不同,Probir曾评价我的作业很有自己的风格,可惜的是这个行业需要的是无趣.故,于我是旷世奇作,于非我则可能是废纸一张.而偏偏人最大的本领,是不管在何等情状下都能找到为自己行为正名的理由,借口,谎言,铿锵有据,或自欺欺人,其目的都是大略一致的.所以,人本源上是自私的,利用导向的,因害怕受伤,想尽方法存活是基本的能力.
是物理的逻辑,任何事都有前因后果,不可能平白发生.距离是斥力的衍生.我的主张,对最向往的事物也要持有这种态度.兴趣确实是最好的老师,可一旦兴趣变成了万能胶一般的职业,就会变得机械;更生活化的,心爱的吃食,日复一日地端上餐桌,也同样会终究味如嚼蜡.为了保有,为了持续,为了空间,适当的远离必要且有益.其实最美的不单单是距离,而应是若即若离,拥有这般选择的人是游刃有余的,幸福的人.
相处,最害怕是单向的狂恋.如一条矢量的射线,兀自地往一个方向指去,却得不到任何良性的反应,这种关系,对双方都是莫大的痛苦.所以,平行线的相交尽管凤毛麟角,却是合二为一,令人惊叹而艳羡的美.
有一个具象总在我眼前摇曳,块状地拼凑着我日后的形象.hope和wish,纠葛至今,迷幻如蜃楼,却或许在伸手能及之处.
美利坚合众国是精于裱饰的民族,相比之下,我宁愿当一个蛮族.p.s.,衷贺婆婆寿喜.
是为记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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